《李敖放電集》《李敖發電集》、《李敖送電集》、《李敖來電集》、《李敖通電集》五本書,是李敖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至二○○○年十月三十一日,在「李敖電子報」上發表的雜文,大都是針對當時的時事,所作的議論。當時正逢總統大選,所以也可以算是他對整個台灣的未來較完整的看法。因為是報上文章的輯錄,所以每篇長短不、性質都不太一樣,其中有些短文十分精彩。
提倡言論自由有三個重要條件:
第一、你沒有捏造事實的自由,捏造事實表示你違反真相。
第二、你沒有匿名的自由,匿名表示你不敢對你說的話負責,你不光明磊落。
第三、你沒有造成「明白而立即危險」的自由,例如你沒有在電影院裡亂喊「著火了!」的自由。
李敖是中國倡導言論自由最大的功臣,這本書中揭發的弊案,就是李敖言之有據的典範。